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
(污染影响类)
项目名称:饲料智能生产工厂及研发中心项目
建设单位(盖章:)英联普美欣科技(江苏)有限公司
编制日期:2024年02月
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
1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建设项目名称
饲料智能生产工厂及研发中心项目
项目代码
2309-320118-04-01-171013
建设单位联系人
/
联系方式
/
建设地点
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以南,食品工业园一期标房以西、古柏路以东、秋园路以北
地理坐标
(118度54分58.681秒,31度23分27.048秒)
国民经济
行业类别
[C1329]其他饲料
加工
[C1495]食品及饲
料添加剂制造
建设项目
行业类别
十、农副食品加工业13-
15、谷物磨制131;饲料
加工132
建设性质
新建(迁建)
改建
扩建
技术改造
建设项目
申报情形
首次申报项目
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
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
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
项目审批(核准/备案)部门(选填)
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
项目审批(核
准/备案)文号
(选填)
高行审备〔2023〕285号
总投资(万元)
21961.93
环保投资(万元)
40
环保投资占比
(%)
0.18
施工工期
2年
是否开工建设
否
是:
用地(用海)面积(m2)
18133
专项评价设置情况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(污染影响类)试行》,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。
规划
情况
规划名称:《高淳新区总体规划》
审批机关:南京市人民政府
审批文件名称:《市政府关于高淳新区总体规划的批复》
审批文号:宁政复[2004]104号
注:2006年5月“高淳新区”正式更名为“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”
(国家发展改革委[2006]第37号公告)。
规划环境
影响评价
情况
文件名称:《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》
审查机关:江苏省生态环境厅(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)
审批文件名称:《关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
2
告书的审查意见》
审批文号:苏环审[2015]16号
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
合性分析
1、与《高淳新区总体规划》相符性分析
根据《高淳新区总体规划》,高淳新区规划面积42.25km2,规划建设用地29.5km2。四至范围为:东北至双湖路连接路外1000m,东至生态绿地,南至固城湖,西南至石固河,西北至北环路外300m。本项目位于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以南,食品工业园一期标房以
西、古柏路以东、秋园路以北,属于高淳新区规划范围内。
本项目与《高淳新区总体规划》相符性分析见下表。
表1-1与《高淳新区总体规划》相符性分析一览表
序号
《高淳新区总体规划》要求
本项目情况
相符性
1
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的发展以机械电子、新型材料、出口服装、绿色食品加工等为主导产业,吸纳相关配套产业。以一类工业为主,适当发展二类工业,禁止三类工业和有恶臭污染以及含难降解污染物的项目,例如化工、印染、电镀等。新区具体禁止入区的工业类型如下:铸造、炼铁、炼钢、钢铁联合加工、冶金工业、电镀、有色金属冶炼、铁合金冶炼、玻璃制造、化学制浆造纸、化学农药制造、印染、火力发电(燃烧天然气除外)、采油工业、采矿工业、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、石油工业、化学工业、制革工业、建材工业等。
本项目为饲料加工项目,不属于“三类工业和有恶臭污染以及含难降解污染物的项目”,不在禁止入
区的工业项目类型范围内。
相符
2
开发区规划形成“一心、两轴、两片”的布
局结构形式,其中“两片”指芜太路以南的
生活配套区(称为“南区”)和以北的产业
区(称为“北区”)。规划工业用地12.11
平方公里(全部位于北区)、居住用地
6.15平方公里、道路广场用地4.25平方公
里、绿化用地4.37平方公里,分别占总建
设用地面积的41.12%、20.88%、14.43%
和14.84%,其他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、
交通用地及水域等。
本项目位于古檀
大道以南,食品
工业园一期标房
以西、古柏路以
东、秋园路以
北,在规划建设
用地范围内,属
于“北区”,用
地性质为工业用
地。
相符
综上,本项目建设与《高淳新区总体规划》相符。
2、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
本项目与《关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
书的审查意见》(苏环审[2015]16